我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关于成立湖北省新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8〕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工商联 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9〕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会人民调解工作,决定成立湖北省新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调委会主任:金海

调委会副主任:王涛、李志强、漆诣

调委会委员:申太国、晏英英、张克笠、刘怡琳、金锋

二、业务范围

会员单位之间发生的疑难复杂或标的额较大的争议;湖北省新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认为可以受理的纠纷。

三、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三路12号(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

四、工作人员

秘书处、外联部、法务部、法律咨询专委会全体工作人员

五、工作职责

(一)依法调解业务范围内的各类纠纷,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宣传。收集全省各商会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扩大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湖北省新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                                          

                2022年2月16   




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场所